一、函的观点:在党政公牍主要文种中,“函”是唯一的一个平行文。“函”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事情,询问和回复问题,请求批准和回复审批事项时使用的文种。二、函的特点:(一)相同性。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事情、询问和回复问题,起着相同作用。
(二)灵活性。行文关系灵活,可以使用平行文,也可以使用上行文和下行文。
(三)单一性。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,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。
三、函的分类:(一)申请函。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的函。(二)商洽函。用于请求协助、商洽解决管理某一问题的函。
(三)询问函。上下级或同级之间均可使用。(四)回复函。
上级回复下级询问、平级相互回复事项及审批回复函时使用的函。(五)见告函。
平级或不相隶属单元之间相互通知事情时使用的函,其内容均属周知事宜,不得带有指挥的性质。四、函的写作:(一)标题。制文机关+事由+文种。
(二)正文。函的正文一般主要包罗两个条理,解决“为什么发函”和“函的主要内容”两个问题。
(三)末端。差别类型的函结语有别。一般是“特此函告”;“此函,盼复”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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